深圳律师在线咨询|【法律宝典】婚前如何调解离婚?(二)
1. “同居”是否构成离婚的法律依据?
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指配偶与异性在婚外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稳定地生活在一起。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调解无效的,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与他人同居。调解无效的,准予离婚。
2.什么情况下需要退回“美容礼物”?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版的解释(一)”(以下简称“婚姻家庭版司法解释”)第五条第五条,当事人请求返还习惯性馈赠,如认定为下列情形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: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(二)双方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同居;
(三)婚前付款,让付款人过不去。
适用前款第二、三项规定,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3.什么是“事实婚姻”?
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》第七条规定,未按照民法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,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男女,区别对待如果他们提起离婚诉讼:
(一)February 1, 1994) 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颁布实施前,如果男女双方都符合结婚的基本条件,被视为事实上的婚姻。
4.如果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终止妊娠,丈夫可以要求离婚吗?
根据《婚姻家庭法司法解释》第23条规定,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、侵犯生育权利为由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一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,经调解无效,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。
注:民法第107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调解无效的,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不良习惯反复教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手两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。
5.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共有的财产属于哪些财产?
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下列财产为深圳律师在线咨询,由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salary、奖金、劳动报酬;
(二)生产经营投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收入;
(四)继承或捐赠的财产,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共同拥有的财产。
根据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》第25条规定,在婚姻关系期间,下列财产属于民法第1062条规定的“其他应当共有的财产” :
(一)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得;
(二)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实际获得或男女均应获得;
(三)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获得的基本养老金和破产安置补偿金。
根据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一方婚前出租、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,登记在一方名下,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和妻子。
6.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出售合租房屋,对方能否要求赔偿?
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配偶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,给另一方造成损失。配偶一方要求赔偿离婚损失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7.婚前,父母一方如何为双方购房供款?
根据《婚姻家庭汇编司法解释》第29条规定,在双方结婚前诉讼离婚,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房屋的,该出资视为赠予本人的个人礼物。儿童,除非父母向双方明确表示礼物。
8.婚后,父母一方如何为双方购房供款?
根据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双方结婚后,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,按照约定处理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民法典第1062号第1条第4款的规定处理。
9.不离婚,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吗?
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,在婚姻关系期间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配偶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财产:
(一)一方隐匿、转让、变卖、毁坏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,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夫妻;
(二)一方有法定赡养义务,大病需要就医,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。
10。如果我的孩子上了大学,他是否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?
根据民法典第 1067 条,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子女有权要求其父母支付抚养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