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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找律师 深圳房地产律师:南山法院认为单方出售共有房屋合同有效
发布时间:2022-04-12 09:06

——如业主发现权益受到损害,应及时终止受托人的公证授权

▇ 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茂荣

中国**担保公司、谭**、肖**、陈**、闫**:

您在代理饶*女士和江*先生的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,擅自取消了与江*先生在深圳发展银行签订的《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协议》,导致监督江先生*150万元。第一期被退回,损害了饶某的合法权益。现委托本所律师郑重声明如下:

饶*为您撤销(2010)申证字号*****授权书*****号*****所有授权深圳房产律师,相关事宜由饶*亲自办理或委托其他担保公司办理, 以后公证书由你持有。饶*女士不认可任何代理行为。

广东德海律师事务所

注册律师:张茂荣

2010 年 6 月 7 日

标的:通过中介介绍在线律师咨询,2010年3月27日,饶女士与蒋先生签订《深圳市二手房预订销售及中介服务合同》深圳房产律师,在深圳市罗湖区售出一套房屋到500万元。江先生深圳律师在线咨询,根据合同和中介公司的介绍,3月31日,饶女士在深圳公证处全权委托“公证”,委托中**担保公司,谭**、肖* , Chen**, Yan* *全权办理赎回、交易等相关手续。4月14日,受托人谭**代表饶女士与姜先生、深圳发展银行签订了150万元的《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协议》。之后,由于交易延迟完成,饶女士向深圳发展银行询问了当事人的情况。认识谭**未经饶女士许可,已与江总合作解除首期150万元监管!

另据了解,谭**、肖**、陈**为中保公司员工,闫**为中介公司员工。

鉴于受托人的行为损害了饶女士的合法权益,失去了饶女士的信任,为防止其持公证书继续从事对饶女士不利的活动, 2010年6月7日,饶某委托该律师撤销,委托了一名公证人,但因公证书无法取回深圳房产律师,饶某某委托该律师在报纸上刊登上述律师声明,并复印其抵押银行及中介公司。

律师提醒:

抵押房屋的所有人应当及时跟踪交易的进展情况,不能进行公证。发现权益受到损害时,应及时终止受托人的公证授权或委托其他担保公司处理相关事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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