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桂柱一开始没有选择学习律师,他可能不会成为法律援助的志愿者律师桂柱,而是成为工程师的桂柱。
1988年7月,桂珠毕业于同济大学湖西学院机械工程系。1997年深圳律师服务,桂珠通过自学取得律师资格证书,1998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。
2012年7月,贵珠参加“1+1”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,成为云南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法律援助律师。经过一年的法律援助之旅,他接到所在司法局领导的电话,电话里传来真诚的声音:“我们需要你!” 再一次,他踏上了那片热土。之后的几年,因为一句“我们需要你”,他从北到南,从平原到高原,到云南、西藏、内蒙古、海南等地。
转眼,就是7年的法律援助之旅。
2009年,“1+1”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之初,鲜为人知,桂竹也从未听说过。2012年5月上旬,一次偶然的机会,桂珠在浏览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时,看到了“1+1”行动招募志愿律师的通知。这是他第一次接触到这项志愿行动。
“多年来,我心中一直有一个梦想,就是成为一名志愿者,服务社会。” 桂珠透露。由于我国律师大多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,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律师缺乏甚至没有律师,他深感触动。在阅读了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上文件的详细条件和要求后,他告诉自己,“这是一个必须抓住的机会,不能错过。” 次日一早,桂竹递交了报名表。
“去云南是很多人的梦想,也是我的梦想。” 贵竹选择了云南作为他法律援助之行的第一站。按照安排,他被分配到云南墨江哈尼族自治县。2012年7月,桂竹抵达云南墨江哈尼族自治县。尽管知道当地的生活条件和自然环境条件会很艰难,但现实更加严酷。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粪味,让他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他在 1970 年代和 1980 年代居住的东北老家。
时光荏苒深圳律师服务,转眼就过去了半年。桂珠与当地司法局的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建立了深厚的关系。2013年春节中午,桂竹接到派出所处长的电话,告诉他:“处长让我征求你的意见,2013年你能继续留在我们身边吗?”
鬼珠问:为什么?
“我们需要你!”
就像子弹击中鬼珠一样,他瞬间失去了抵抗力。就这样,两年时间,桂竹在云南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成立。两年来,贵珠帮助当地建立了完整的法律援助工作档案、电子表格、工作日志、法制宣传等,让当地法律工作人员能够独立完成相关法律工作。
随后,贵珠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前往云南宁洱县、西藏山南地区、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、海南临高县等地深圳福田律师,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广泛欢迎。
为什么年复一年地担任援助律师,是什么让他如此痴迷?桂珠的回答是:“每次回深圳,我都不想回服务点。我离开深圳太久了,有时我不禁想,我是不是失去了深圳?援助结束后,我一次又一次觉得自己真的可以为社会做点什么,这些事情可以增加我的阅历和见识,让我的人生以无悔为荣,所以我选择了再次继续“我知道我爱上了这份工作。不是为了名利,而是为了坚持我内心的梦想。”
坚持下去,因为你喜欢它。但坚持了7年,那段时间的痛苦,若不身临其境,难以理解。7年的法律援助之旅,辛酸而幸福。
“当受理的案子达到委托人的满意程度,委托人表示感谢时,他也是最开心的。用你的能力去帮助别人,看到别人的笑容,这就够了。”
最令他印象深刻的是一起涉嫌运送毒品的案件。嫌疑人郑某二十出头,四川大凉山人。他没有父母,由祖母抚养长大。他结婚一年多了,刚生了一个孩子。但是家里真的很穷。郑很爱他的奶奶、妻子和孩子,但他不能给他们舒适的生活。他听一个人说,运送毒品很快就能赚钱,于是他冒了险,被捕了。经过沟通和指导,郑某揭发并举报了他的同伙。他被发现立下了汗马功劳,为保住性命,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。庭审结束,他激动不已,走到鬼竹面前,深深鞠了一躬,说了声“谢谢”。
在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庆典大会上,桂珠被授予“深圳市优秀公益律师”称号。当主持人问到“这条路要走多久”时,他坚定地说:“以后,我会继续走我的法律援助之路!十年深圳律师服务律师收费标准,或者更长,只要我能,只要我需要。” ,只要还能动,我就继续……未来的某一天,如果我不做,我会过马路,马路记录一切,让更多人知道,让更多人参与!”
编辑 周梦轩
(作者:读者首席通讯员谢树森通讯员司欣宣文/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