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丨孙同标京师深圳律师所1980年8月26日,随着《广东经济特区条例》的颁布,中央划定深圳、珠海、汕头部分地区设立经济特区。深圳经济特区诞生,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。成为继香港、上海之后的中国第三大金融中心,创造了深圳的奇迹,描绘了深圳的辉煌,孕育了深圳的精神。深圳律师团队也是“深圳奇迹”的缔造者和“特区精神”的践行者。自1983年7月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在深圳蛇口开业以来,深圳律师创造了中国法律界无数个“第一”,在尝试和引领推动律师制度建设乃至推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法律服务模式。.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之际,我们回顾深圳律师40年的历史和辉煌,砥砺前行,再创辉煌。从全国律所产业结构来看,深圳地方律所尚未突破“京沪两强”的行业格局,没有深圳地方律所实现较为完整的全国和全球布局; 深圳的法律行业还没有打造全国领先、全球优秀的法律服务品牌,我们不禁思考:面对相对固定的行业格局,深圳律师能否消除后顾之忧,保持辉煌?
开拓创新,特区法治建设者的荣正如中国改革开放始于深圳一样,谈中国律师的发展历程,也离不开深圳律师。改革之初,深圳律师与其他行业的建设者一起开拓创新,共同谱写了深圳的传奇。40年来,深圳律师团队始终是“深圳奇迹”的缔造者和“特区精神”的践行者。他们经历了与这座城市一样的艰辛和奋斗,与这座城市一起经历了风雨兼程。1979年12月9日,司法部下发通知,恢复中国律师制度。如果说1979年是中国律师制度发展的元年,那么深圳就是中国律师发展的源头。40年来,深圳律师在全国取得了多项“第一”:1983年,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——深圳蛇口律师事务所在深圳诞生。1983年,深圳成立了第一家专门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——深圳市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。1984年,深圳市特殊经贸律师事务所成立,这是中国第一家不设国家设立、自筹资金的律师事务所。1988年,全国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——段五六律师事务所在深圳成立,引领了目前律师事务所组织的主要模式。1991年,中国第一部律师证券业务法律文件——《深圳康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律意见书》,出现在提交给深圳市体制改革办公室的材料中。1992年,深圳律师购买责任保险,成为全国律师行业的创新举措。1995年,全国第一部法律职业地方性法律《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》颁布,为《律师法》的颁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2003年,深圳市律师协会产生了全国律师行业第一位民选会长。2014年,中国第一家香港与内地合资律师事务所——华商林丽丽(前海)合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成立。
2016年,根据行业党建工作需要,市律师协会党委更名为“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”深圳律师所,这是全国首个律师行业党委。此外,深圳律师在业务上还创造了多项全国“第一”:全国首例企业并购案、首例涉外破产案、首例律师证人案、全国首例股票上市案例等。进取、开拓、创新一直是深圳法律团队和律师行业不断发展的真实写照。规模和服务质量也不断跃上新台阶。截至2020年8月26日,深圳律师总数15597人,在全国大中城市中仅次于北京、上海、广州,排名第四,成为非执业律师执业人数最多的城市。 -直辖市和非省会城市。律师事务所947家,100人以上律师事务所24家,300人以上律师事务所5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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隐忧:布局不足、品牌薄弱但仍需清醒地看到,深圳本土律所尚未突破“京沪两大律所”的行业格局。深圳本地分公司主要设立在广东省,甚至深圳各区,目前还没有深圳本地律师事务所。律所实现了较为完善的全国及全球布局;深圳的法律行业还没有打造出全国领先、全球优秀的法律服务品牌。主力品牌影响力仍局限在华南地区,民族品牌影响力相对较弱。我们不禁思考:面对相对固定的行业结构,深圳律师能否突围?如何突破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