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:深圳是一个经济特区,拥有全国人大委托的特区立法权,并有一些独特的规定。例如,根据《深圳市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》第五十八条,在深圳参加劳动仲裁和诉讼案件的深圳劳动者,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维权诉求,由用人单位承担维权律师费。不超过5000元。根据胜率确定。
一、规定
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现行《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条例》第五十八条规定,“在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中,劳动者胜诉的,劳动者支付代理费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,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,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。”
二、简要解读
1.深圳劳动者参与劳动争议“仲裁”、“诉讼”案件,可向用人单位申诉律师咨询,承担律师费。
在司法实践中深圳律师服务,包括以下几种情况:
(1)一般:
如果劳动者在“仲裁”阶段委托律师,仲裁请求包括“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律师费xxxx元”,劳动者胜诉的,审判机关(含仲裁、一审) , 和二审) 可以支持劳动者的索赔 Attorney's Fee Claims。
(2)特殊情况
劳动者在“仲裁”阶段未委托律师,仲裁请求中不包括“要求用人单位承担xxxx元律师费”。
劳动者直到“一审”阶段才开始委托律师,一审上诉书加上“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律师费xxxx元”,如果劳动者一审胜诉(注:这里的“胜”包括“仲裁”部分胜诉”,一审和二审均维持或部分维持),法院(包括一审和二审)可以支持劳动者的新诉求——也就是说,如果一审只增加律师费,一般是可以得到支持的。
(注:“仲裁一审”阶段未指定律师,二审追加“律师费”上诉请求的,可视为一审范围诉讼超出一审诉讼范围,二审只组织调解,调解不成,一般不支持——即二审要求增加律师费的,可能不支持,建议仲裁和一审需要律师费。)
2.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律师费,最高5000元。
在司法实践中,应注意以下几点:
(1)劳动者需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支付律师费。一般需提交之前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《民事委托代理合同》和《律师费发票》作为证据他们可以获得支持;
(2)劳动者支付的律师费按胜诉比例承担,最高不超过5000元。
三、参考案例
案例编号:
1.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,案号(2020)粤03民终14698号
2.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深圳劳动仲裁律师,案号(2020)粤0391民初455号
(一)基本情况:
Z先生于2017年2月16日加入X公司,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劳动合同期限自2017年2月16日起至2020年2月15日止。
2019年9月12日,Z先生从X公司辞职。其中深圳劳动仲裁律师,Z先生以“X公司未支付工资”为由,向X公司邮寄《劳动合同强制终止通知书》主动辞职。全额劳动报酬”。
Z先生辞职后深圳劳动仲裁律师,先后对X公司提起劳动仲裁、一审、二审,要求X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差额、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、劳动合同的差价。未休年假的工资和律师费。等等。
(二)评论和理由
仲裁结果:
1.X公司从2019年4月1日到2019年9月11日,向Z支付了2164的工资差额3.56元;
2.X公司向Z赔偿1806元8.55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;
3.X公司向Z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12日未休年假工资差额1034元;
4.X公司向Z支付律师代理费284元2.42元;
5.拒绝 Z 的其他仲裁请求。
Z公司、X公司不服仲裁裁决,提起一审诉讼。
Z一审上诉:
1.责令X公司向Z先生支付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9月11日期间少付的工资48141元;
2.Z先生强行辞退,责令X公司支付22500元经济赔偿;
3.责令X公司向Z先生支付未休年假工资1034元;
4.责令X公司向Z先生支付5000元律师费